[摘要]市场经济的历史表明,政府与企业在市场中具备不同职能用途及活动边界。本文从期货市场进步的历史与现实出发,从理论上总结了期货市场创设主体或规范供给者,剖析了西方国家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优于国内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并实证性地剖析论述了国内政府、企业的不同努力对期货市场设立的影响,以期正确认识国内期货市场发育进步中存在问题的深层次缘由,以有序的步骤和方案真的推进国内期货市场健康成长。
[关键字]市场主体不同努力期货市场[收稿日期]1999-07-06
1、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企业或政府
哪个是期货市场开办者或“规范的供给者”
事实已经说明,期货市场的开办者或“规范的供给者”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在期货市场进步最为典型的美国,最早的期货市场——芝加哥期货交易平台是由82位商人也就是82位独资业主制企业联合兴办的,政府只不过到半个世纪之后才开始涉足期货市场,也就是说,期货市场是由企业创设的;在新最近货市场比较发达的新加坡和香港区域,期货市场是企业与政府通力协作的结果,也就是说期货市场是企业和政府两大主体一同兴办的,虽然各自承担各自的职能;在中国现阶段,期货市场主如果中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各级地方政府联合兴办的,也就是说,期货市场的开设主体主如果政府,当然一些“准行政的企业”也参与了开办活动。可见,期货市场规范的供给者既能够是个人联合或企业,也可以是国家政府,它们都可以成为期货市场开办者,好像非常明确,没进一步讲解的必要,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这不止是期货市场开办主体的简单不同,而是形式以外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和不同。
西方国家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优于国内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
1.国内传统经济体制的企业“缺位”与政府“替代”。在国内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因为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并且实行由代表全民利益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体制,如此经济运行以“国家本位”展开,作为社会再生产基本经济单位的“企业”,以行政等级制关系隶是政府,它的平时活动完全由上级计划进行安排,不论产、供、销,还是人、财、物,都无权自主谋划,更没有作为企业自己所拥有些财产权利和独立的经济利益。这种基本经济单位的领导人——厂长、经理,则是根据行政干部管理的方法由企业的上级政府任命委派,他们的行为更多地受上级行政领导偏好的影响。因此,无论是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行为目的,还是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取向,都只能是倚赖于政府,受纵向的来自“上级”的计划管理和计划评价约束,中央集中计划对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进行安排和商品的调拨协调,完全取代了社会经济日常供应求购双方形成的“市场”关系。如此,“企业”的生产行为不需要同意“市场”关系的检验,完全纳入行政性运行的轨道,沦为单纯的商品生产、加工的车间,成为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其作为经济单位的属性与经济单位所具备的经济职能,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属性丧失了。因为完全受上级指令的摆布,其经济理性反而只能扭曲地表现出来。一方面,传统体制下的企业没按市场供应求购及价格调整生产行为的必要性和自觉性,从而也没必要和需要寻求其它方法,提升生产效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和重压;其次,中央集中计划对社会再生产的安排和对企业的考核方法,刺激了企业追求产值指标,追求自己行政地位的升迁,以至于只有“投资饥渴”和“扩张冲动”意识,而无其它的“规范革新意识”。企业行为完全偏离其作为社会再生产基层经济单位的特质,滑向行政化运行的轨道。
具体的表现是:其一,企业经济地位的行政化。这反映在企业事实上是作为政府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存在,在组织上对企业规定了严格的隶属关系,作为经济单位的企业被赋予了省部级、地司级、县处级等的各种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从营运管理权力到经济政治待遇等方面,行政身份成为企业的第一身份和社会地位标志;企业的领导作为国家的代理人,由主管部门任命,对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由此受与企业内外相适应的组织机制有哪些用途,达成了企业经济地位的行政化。其二,企业决策机制的行政化。在实质经济活动中,企业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者,而是政府指令性计划的实行者。企业的生产方法、生产规模、商品销售、收入分配等均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事实上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行使的。如此,企业完全退化为一个只拥有单纯生产功能的基层行政单位,其实质的决策权利只不过围绕怎么样完成上级计划而机械性展开。其三,企业运行途径的行政化。在传统经济体制中,企业的生产计划由政府计划主管部门拟定下达,企业所需物资由政府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计划调拨,企业的资金由政府财政管理部门统一计划提供,企业所需的职员由政府的人事劳动管理部门统一计划分配,企业的商品由政府的商业或物资管理部门统购包销。如此,企业与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联系一直处于政府的行政管理途径内,被动地参与社会经济运行。其四,企业动力机制的行政化。也就是说企业活动不是依据企业我们的内在动力,而是依赖外部行政机关的推进力。任何企业或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受两种力有哪些用途:一方面是自己的内在动力,即其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其次是外部的动力,即市场竞争优势、商品需要引力、政策法规制约力和行政权力等。但,在传统体制下,企业内部是统收、统支和统一薪资政策,形成了“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分配机制,缺少独立的物质利益需要。而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听从政府的计划安排,无人、财、物自主权,外部动力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市场供应求购及价格波动对其产生的重压或动力被政府承担、掩盖而没有了。
总之,因为政企不分行政化了的企业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国家的“附属”或“准机构”,导致经济活动中的微观经济单位的“缺位”,进而政府部门的全方位“替代”。
2.企业创设者或西方国家产权明晰意义上的企业创设者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主体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不同在于它不是运用计划而是运用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并形成社会再生产过程循环的。一般来讲,在市场上从事买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是市场个体,它一般包含企业、居民、政府等。但伴随现代经济的进步,愈加明显地使企业和政府在市场中的边界和用途明晰,政府主如果市场经济的宏观调节者及其在市场失灵时如在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等存在时发挥用途;而企业日益成为市场的经营活动的主体,由于企业是市场上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点的购买者或提供者,又是消费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离开了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经济活动当事者之间的购买、生产、销售活动,市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企业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的经营主体,最主要的特点是:其一,有明晰的产权。市场上买卖的双方是产权界限明确的不同所有者,不然买卖活动就没办法进行,即便勉强进行,便会产生很多麻烦和问题,最后影响买卖的水平即产权实质的出售。其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它是独立于政府以外的,有自己独立的进步目的。即追求收益最大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张。为了达成我们的目的,它可以自主筹筹资金,自行策划经济活动,拓展投资、生产经营等活动。其三,企业之间、企业与其它买卖者之间的地位平等。也就是说,企业进入市场,无论“所有制”怎么样,也不论规模大小,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否认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特权和强制。由于存在某种形式的特权和强制,市场的公平角逐性如效率原则将会遭到损害,并且当这种特权和强制进步成“命令——服从”关系时,市场体制就没有了。地位的平等性,保证了市场买卖的完全意愿决策和“一致赞同”让渡原则。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需要市场主体的企业是独立、自主,具备平等权利的经济实体,而不是国内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政府附属物的“企业”。如此的“企业”在西方社会是与其经济规范的基础相“吻合”、相“一致”的,其充当市场主体,其创设期货市场是符合需要的: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于供应求购稳定,出于价格机制健全等等客观需要。
3.国内政府创设期货市场的无奈及其缘由。面对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组织体制转轨过渡、由不发达经济向发达经济的进步转变的双重重压和任务,使用常规性的方法、办法都不可以使人、特别使政府认可的,尤其是把转制问题与进步问题纠合在一块更是这样。而让通过体制改革,打造现代企业规范,改革传统的国有国营企业体制,进而再推进经济增长和进步的“二步走”过程因其“过长性”而是不可取的。故此,政府无奈在体制转轨与经济进步的交叉中,在没打造起现代企业规范的时候,就“越位”代之“企业”积极地创办期货市场,以期望为期货市场的打造,发挥积极推动作用,既解决价格双轨制等带来的市场买卖行为混乱、价格形成混乱、合同履约率差等问题,又解决由政府长期完全承担的而愈加不堪重负的“无限责任”或“价格补贴和价格风险”的重压。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中,因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事实是国家所有制且实行国有国营形式,政府与企业的产权不清,企业没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也没独立的收益权。从所有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来看,国家独占所有权需要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事实也是这样:企业的投入计划调拨——企业的产出统购统销。当企业由于不适当的固定的价格比率关系原因而影响其盈利而出现亏损时,企业觉得是“政策性亏损”,应由政府给以专门的政策性亏损的价格补贴。对此,政府根据统收统支的原则,将盈利企业上交的“收益”作为“补贴”去填补“亏损”,长此以往的结果是,平均主义导致一方面是挫伤一部分企业积极性,又导致一部分企业的完全依靠性,致使全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降低,而政府的包袱是越背越重。在80年代中期实行“双轨制”改革过程中,因为市场的不完善、不健全与“短缺”的经济环境条件,结果是宏观上由于计划内外价格差别较大,很多的产品转入市场高价途径,致使整个经济运行秩序较乱,而得不到有效保证;微观上是企业间毁约紧急,价格上升,卖方不实行计划价;价格降低,买方不实行计划价。市场风险已经显露出来,而与之没相应的转移价格风险的机制,最后致使政府要继续背此损失的“包袱”,这是政府出乎意料且不愿看到的事实。为了减轻政府已经非常沉重的负担,为了健全市场价格机制,为了提供于市场一种转移价格风险的机制,政府“义无反顾”地供给了“期货市场”。
2、政府、企业的不同努力与期货市场的设立结果
政府与企业的努力不对称
出于不一样的经济考虑与我们的实质所能,国内的政府和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期货市场的开办工作,但在创设的过程中的努力是不对称的。
1.政府与企业的数目不对称。表现为海量的各级政府机构积极开办期货市场。而较少的企业甚至是趋于零的企业及其联合而自主地设立期货市场。各类政府机关充当了期货市场的供给者,使正常的海量企业的自主开办与较少的政府行为“侵入”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的数目结果呈现出相反的特点。如下图-1、图-2、图-3所示:
2.政府与企业的程度不对称。表现为政府与企业在期货市场设立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的极不对称:一方面是政府努力过度,超经济力量地开设期货市场,不是供给期货市场的法律规范、运行规划和宏观管理,而是形式主义地开设了期货市场外壳——海量的有场“无市”的期货交易平台。其次是企业努力不足,还没直接内生真的套期保值的必要,不是从我们的利益需要出发发起和参与期货市场的兴办,对于期货市场的上市品种、买卖规则及其内部管理规范等的供给不予看重和科学地设计,而是被动地应对或“认同”政府的供给,使期货市场设立的数目与内在水平存在紧急反差和缺点,势必是仅有些期货市场“外壳”扭曲或变形,不可能形成“有场”又“有市”的期货交易平台。如图-3所示。
3.“遍地开花”的50余家期货交易平台与“人为重新审批登记”的15家期货交易平台的数目结果。大家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努力后的利益,在多大程度上努力取决于对预期利益大小,与有关的预期利益达成的概率大小即“风险”大小把握。非常显然,对于富有经济理性的“经济人”来讲,他在进行努力之前,要对相应的努力的“付出代价”与努力的“收益达成”进行“投入——产出”或“本钱——收益”剖析,以决定我们的努力程度、努力大小等等。可是,因为传统的政府与企业的政企不分,政府打造期货市场的“模糊”理性,与企业的非直接需要的“不必”理性。使得政府主动努力、多方努力、过度努力,而企业的努力不足。最后是形成期货市场开办过程,“一时”数目达50余家的态势,而随后治理整顿时数目保留15家的结果。
政府与企业的努力不对称的典型说明
1.1990年6月14日,李鹏总理赴河南考察,正式提出打造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7月27日,国务院国发46号文件正式批准了商业部、国务院进步中心、国家体改委等八部委《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报告》。十月12日郑州场正式开始营业。郑州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业部和河南人民政府联合开办、一同管理、面向全国、组织省际间粮油买卖的批发市场,它引进了部分期货买卖机制,并大力进步远期合同,逐步创造条件,向期货市场过渡。郑州场由国家组建的领导机构进行管理,商业部会同国家体改委、国务院进步中心、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国家九部委组成的郑州场国家协调领导小组为郑州场最高领导,办公室设在商业部。商业部和河南人民政府吸收有关厅、局、司联合组建的郑州场管理委员会对郑州场直接推行领导,办公室设在河南粮食厅。郑州场为副厅级机构,实行主任负责下的事务部制等等。
2.1991年4月物资部在上海举办了“国际期货买卖研讨会”,邀集国内外专家探讨在上海打造金属交易平台的可行性。1992年2月由物资部和上海政府联合提出了有关打造上海金属交易平台的报告,1992年5月28日,上海金属交易平台在经过了一年的精心筹备后正式开始营业。
3.1992年下半年,北京政府向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进步研究中心从事期货研究的工作小组提出了帮助研究打造期货市场的需要。北京政府对于打造和进步期货市场、推进和健全市场体系工作十分看重,市政府于1993年3月5日正式发了文件,6月2日北京产品交易平台获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993年12月15日转入正式买卖。
4.1993年在海南中商期货交易平台筹办时,没一家会员单位。如其管理人士所说:“一个月,没进步到一家会员”。北京产品交易平台在筹办时股东单位因种种缘由不可能投入更大精力替交易平台寻求会员,如此会员寻求成了交易平台的最重要任务,其管理职员向交易平台董事会承诺:三个月开发会员单位150家。3以上资料突出地反映了开办期货市场的主体:政府与企业的行为努力不对称,形成的政府努力过度地兴办期货市场高潮。尤其是出现了“领导市场、市场厅局级别”等非市场经济的提法和做法,可见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计划经济体制对市场的不理解及其对市场的影响。
参见叶鹏、陈共炎文章论述,《中国期货》1995年第34期、1996年第8期。
参考乔刚、陈共炎、张建国:《交易平台、经纪公司与期货市场》,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8~251页。
参见赵杰主编:《期货贸易指南》,改革出版社1992年版,第129、130、230、231页。